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研究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新型金融组织,是金融不断发展创新的结果。他的存在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三农”贷款难问题,成为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近年来,虽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小贷公司似乎进入了发展瓶颈期。本文在研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找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其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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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贷款  ;可持续发展  ;对策
一、小额信贷概述
目前,国内外对小额信贷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国外,有两个词可以概括小额信贷。一个是microfinance,是微型金融服务的概念,主要是指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金融服务。另一个是microcredit,是指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信贷服务。
在国内,对于小额信贷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其中比较受大家认同的观点是:小额信贷就是指通过融资中介,按照组织化、制度化、商业化经营原则,为具有一定潜在负债能力的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充分享受到信贷服务的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短期、连续、简便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其中小额信贷也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当然从事小额贷款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衷是国家为了弥补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足而进行的制度创新,由于它们具有灵活、简洁、快速的特点,因此能够发挥“金融毛细血管”的功能。我国的小额信贷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从最初引入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经历与中国经济社会现实的碰撞,出现了许多创新与发展形式,我国小额信贷的类型已相当丰富,大致可分为三大类:民间非*府组织小额信贷、*府部门操作的小额贷款、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398家,贷款余额7535亿元,前3季度新增贷款1612亿元。作为以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农户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草根金融机构,小贷公司能从2005年不足10家发展到如此规模令人惊喜,其对民间资金和小微企业间也有着愈发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在各个方面被大众误解
目前国内有人把小额信贷和高利贷相提并论,他们认为小额信贷既然是专门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但是为什么索要的利率那么高,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小额信贷和高利贷在很多方面都不同。比如,高利贷总是在你还不了债的时候暴力收贷,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就不会。再比如,高利贷不需要什么运营的成本,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有高额的运营成本的,其实这也是它收取高利息的一个原因。对小额信贷的理解的“表面化”使我国小额信贷的社会目标难以实现。
(二)小额贷款公司遭遇“不公平”的税收*策
国家的试点*策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性是一般工商企业,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开展贷款业务,但是其执行的税收*策与金融机构存在着明显区别。例如,其利息收入需要全额按5%的税率缴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不能享受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减按3%缴纳营业税的待遇。
(三)只贷不存,严重限制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银行,它“只贷不存”,再加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硬件系统尚未完善,进不了靠银行系统结算的大,不享有“对公业务”。现在只能从大银行 “批发”贷款额度,与银行之间是“批发”与“零售”的关系。早在2006年,穆罕默德?尤努斯访华时就已经这样表示,“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是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阻碍。虽然“只贷不存”有降低风险的考虑,避免存款被卷走。但这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扩张和竞争。显然,如果钱都贷出去了,那只能等着这些钱被收回来,再向外贷。这就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也限制了优秀公司的发展。
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重新认识自己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印制一些宣传单、宣传册,也可以举行小额贷款宣传月、宣传日等活动等,让大家有更多的机会来了解小贷,接触小贷。这样做不仅可以解除大众的误解,还可以为小额贷款公司找来一些潜在的客户。
(二)放宽利率管制,使利率市场化
所谓利率市场化,就是指*府或货币当局把利率的决策权交给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机构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和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动向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即市场供求决定着利率的决定机制。我国*府应尽快放开小额贷款利率,这样才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其自身的操作成本、风险收益等经营成本来决定应该收取多少利息才可以持续往下发展。
(三)*府部门应为小贷公司创立一个评级系统
通过对小贷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有利于管理部门开展差异化管理,为等级较高的小贷公司创造更多的优惠条件,促进其向村镇银行等更高层次发展,对操作不规范、不符合市场定位要求的小贷公司,可以提出改进措施,严重的责令其退出市场;而如果把信用评级结果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参考依据,则能够帮助银行摸清小贷公司的“底细”,有利于优秀的小贷公司获得更多资金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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