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统一基金信披标准!力促基金业三大变革
中国证监会统一基金定期信息披露标准
XBRL将从三方面提高基金信息披露水平
昨日,证监会发布了对基金业信息披露有重大影响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Taxonomy)》(简称《标引规范》)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1号
;季度报告
;》(简称《季报模板》),这两份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XBRL在基金业信息披露的应用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同时也表明,我国无论在基金行业参与的深度或规模,还是在信息应用范围和推进力度都处于目前国际XBRL应用的最前沿。
《标引规范》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季报模板》则自发布之日起在基金管理公司向证监会报备基金季度报告XBRL实例文档中应用,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基金管理公司对外公开披露季度报告中应用。
接受采访的部分业内人士表示,通过XBRL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数据的统一识别和分类,直接为使用者或其他软件所读取及进一步的处理,实现一次录入,全程使用。同时也对投资者搜集基金信息提供了一个方便的工具,大大提高投资者对基金应用的水平。
一位基金专家则从三方面解读了基金信息披露XBRL的应用对提高基金业的信息披露和管理水平的实际影响。
首先,XBRL技术的应用将极大的促进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电子化,提高信息在编报、传送和使用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社会信息采集成本,减少差错,改变第三方评价机构难以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的难题,促进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发展,形成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约束,使基金管理公司的择股择时体系和投资风格趋于稳定,从而进一步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约束上市公司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其次,有助于各披露主体梳理流程,实现流程再造,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内控水平,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随着基金产品数量的不断增加,管理的复杂程度和强度日益提高,如果按照常规人工的管理方法,基金公司及托管银行的后台服务增加了较大的压力,增加了出现差错和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但通过XBRL的运用,实现公司内部的流程再造,为投资决策系统、估值系统、咨询系统和监察稽核系统构筑一个统一的平台,使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数据的采集、核对、监察和稽核,托管人也可以核对,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开发出相应的的软件进行审计,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公司内控水平。
第三,有助于监管机构推进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流程再造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目前来看,监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法规框架和会计核算准则已经基本成型,经过多年的应用检验也较为稳定,但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直是一个监管难题,其关键问题是信息流转的不畅和无效。XBRL应用可以使监管机构在产品的审批、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以及交易所和托管银行之间的信息实现电子化,并进行有效的核对和验证,从而在监管机构内部实现流程式的监管模式,并可以实现不同处室、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使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通过建立起依据数据分析、事实处罚、依法审批的工作流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XBRL
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国际上将会计准则与计算机语言相结合,用于非结构化数据尤其是财务信息交换的最新公认标准。其技术框架包括技术规范、标引规范和实例文档。其中,技术规范由XBRL国际组织统一定义,标引规范由各国在应用时根据本国具体行业的财务标准和披露规则对各种信息元素及相关关系做具体定义,它是各国业务规则与XBRL技术规范紧密结合的产物,是XBRL技术应用的基础性工作。而实例文档是按照标引规范生成的标识了XBRL标签的的财务报表等报告文件。(证券
侯捷宁)
基金信息披露将实现大跨越
基金投资者即将拥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评价基金、基金公司的信息、数据和工具,这一切的基础就是XBRL的应用。
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这一拗口的专业词汇,是国际上将会计准则与计算机语言相结合,用于非结构化数据,尤其是财务信息交换的最新公认标准。昨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Taxonomy)》、《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1号〈季度报告〉》(下称《季报模板》),于即日起实施。
“书同文,车同轨”,基金研究人士认为,这是极为重要的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信息披露的法律、*策框架都没有发生变化。”一位基金人士表示,改变的只是信息披露的介质或者说语言,信息数据的表格化、标准化以及相关的计算机语言转换,将使得基金信息披露利用的有效性大大加强。据悉,在《季报模板》之后,还将陆续推出基金净值披露模板、半年报模板等。
2009年1月1日起,基金信息披露将全部应用XBRL语言。XBRL技术框架主要由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标引规范(Taxonomy)和实例文档(Instant
Document)组成。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表示,基金信息披露应用XBRL将直接使基金信息、数据标准化,将有利于基金评价机构、新闻媒体等第三方能够在此基础之上,更深刻更全面地评价基金和基金公司。“这就将彻底改变基金投资者考察基金只看基金净值回报率这一简单指标的现状。”
“比如近期个别封闭式基金实际分红与合同约定有重大偏差。”胡立峰举例,XBRL之后,各只基金是否遵守合同约定实施分红,在数据标准和相应软件开发的基础上,投资者、监管层、第三方等就可在几秒钟的时间内看到数据、信息对比,“基金公司钻空子的可能性更小了。”胡立峰认为,这也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内控水平,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基金越来越多,单靠人力,出错的可能性越高。”
而从行业监管的角度,胡立峰认为,这也有助于监管机构加强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比如基金净值与基准的比较,”以监管层的现有人力来实时监测近400只基金的每日净值,几乎是不现实的。胡立峰认为,在数据信息化和相应软件的应用,数据分析、事实处罚、依法审批等工作流程必将更大限度保证基金管理人遵守基金合同,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一财经
吴慧)
证监会促基金提高信披质量
早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标引规范,以提高基金的信息披露质量。此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基金管理公司对外公开披露季度报告中应用。
此次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Taxonomy)》,是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与XBRL国际组织相关技术规范紧密结合的产物。XBRL技术可增加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透明度,目前国际上许多证券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和金融服务与信息供应商等已采用该项标准和技术。
根据此次颁布的信息披露模板,基金信息可实现数据化、结构化和规范化,能提高基金信息生成、交换、应用的效率,控制差错风险,有利于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监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终端用户等各方共享基金信息。
据悉,该规范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也适用于监管机构、研究分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投资人以及信息服务公司、传播媒体等依托XBRL技术进行基金披露信息的传播、分析和再加工等。
除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外,该规范还预留了监管信息接口,以作扩展。该规范不涉及诸如加密、数据完整性等安全机制。
证监会公告称,新的基金信息披露规范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规范运作的水平,并将有力推动基金信息披露和相关信息服务规范、有序发展,为基金信息的公开透明提供示范。(东方早报)
信息披露XBRL化力促基金业三大变革
看似专业、复杂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准,简单说起来,就是在原有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不变的基础上,仅在格式上做出一些改变并将其电子化。最直观地结果是,通过XBRL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数据的统一识别和分类,直接为使用者或其他软件所读取及进一步的处理,实现一次录入,全程使用。
而业内专家指出,基金信息披露XBRL化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XBRL标准在基金业的应用,将从三个方面提高基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力促行业发展。
首先,基金信息披露XBRL化,能够极大地促进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电子化,提高信息在编报、传送和使用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社会信息采集成本,减少差错,改变第三方评价机构难以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的难题,促进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发展。
而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发展,将形成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约束,使基金管理公司的择股择时体系和投资风格趋于稳定,从而进一步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约束上市公司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另一方面,随着基金产品数量的不断增加,管理的复杂程度和强度也日益提高,如果按照常规人工的管理方法,基金公司及托管银行的后台服务增加了较大的压力,增加了出现差错和操作风险的可能性。
“但通过XBRL的运用,可以实现基金公司内部的流程再造,”业内专家表示,这将为投资决策系统、估值系统、咨询系统和监察稽核系统构筑一个统一的平台,使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数据的采集、核对、监察和稽核,托管人也可以核对,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开发出相应的软件进行审计,从而大大提高公司内控水平。
此外,从目前来看,监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法规框架和财务核算准则已经基本成型,经过多年的应用检验也较为稳定。但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直是一个监管难题,其关键问题是信息流转的不畅和无效。而XBRL的运用恰恰有助于监管机构推进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流程再造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业内人士表示,XBRL的应用,可以使监管机构在产品审批、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以及交易所和托管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电子化,并进行有效的核对和验证,从而在监管机构内部实现流程式的监管模式,并可以实现不同处室、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使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同时,通过建立起依据数据分析、事实处罚、依法审批的工作流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于对数据利用不充分而导致的投资者对基金运作了解不全面的难题,也可以迎刃而解。(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