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在你的臂弯里胡闹,你的世界是一座城堡。
说好的从这周起开始写芬兰的故事,怎么又成了歌颂吾先生呢?因为哥活了26岁,第一次听有人真诚地说我温柔,还花式说了三遍。
“你今天好温柔呀。”
“什么?发错了吧?”
“今天你好温柔。”
“哦,那请问我哪天不温柔?”
“今天你格外温柔。”
“你怎么了?你要干什么!我好怕!”
吾先生这一通输出,让我陈凯哥哥感觉一夜之间就从一个纯爷们儿变成了一个小女人。当我被他的糖衣炮弹击中,只想拽那一句以前看美剧时就学会了却从没机会说的英文:
“Iamsoflattered!”
看来以前人家说女人都是听觉动物原来是真的哦,俗话说吃人嘴短,这听人的也耳根子软了呗。
上周吾先生斗胆发动了我们之间第一次冷战,原因不过是我希望他能抽时间与我分享一段经历,而他却专注于为实现一个未来的承诺而努力,冷落了我的热情和企盼。当然,最终他还是不情不愿地陪我去看了《寻梦环游记》。
当所有影评都把泪点给了影片的结尾,小男孩米格终于穿越回人间,在最后的时刻给已经老年痴呆即将要忘记一切的太祖母Coco唱她爸爸埃克托生前献给宝贝女儿的原创歌曲RememberMe,想要唤醒她的记忆时,我却被前一幕年轻的埃克托在离家之际抱着吉他给当时还是婴童的Coco唱这首歌的回忆感动的泪流满面。那一幕,温柔的阳光照进屋子,金色的光线洒满Coco的小床,埃克托抱着他那把白色的亡灵吉他,眼睛里满满都是爱与温柔,而年幼的Coco眨巴着闪闪发亮的大眼睛,咿咿呀呀学着和爸爸一起唱:
请记住我,虽然再见必须说。
请记住我,眼泪不要坠落。
我虽然要离你远去,你住在我心底。
在每个分离的夜里,
为你唱一首歌。
请记住我,虽然我要去远方。
请记住我,当听见吉他的悲伤。
这就是我跟你在一起唯一的凭据,
直到我再次拥抱你。
请记住我。
Coco边唱边伸出小手触摸爸爸英俊的脸,却不知道那是爸爸离去之前对她最后的温柔。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我曾无数次像Coco这样跟我的爸爸分别,只是我的爸爸不会弹吉他,不过他会摄影,所以留给我的都是一张张承载着我们在一起回忆的胶片。
然而,即使我是低泪点双鱼座,却有一种迷之执拗。从小到大,我秉承着“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原则,无论心中有万千感动,都固执地绝不在人前掉眼泪,也因此失去了很多被关爱的机会。谁知道这一夜,我却因为埃克托为女儿弹奏的吉他曲把眼泪糊了吾先生一脖子。吾先生无比怜爱地像看一只幼小、可怜又无助的猫咪一样摸摸我的头说,别哭了好吗,我不是也给你弹吉他呀。结果他说完这句话,小时候爸爸出差求学离开我的背影在我脑海中愈发清晰,惹的我更止不住像瀑布一样飞流直下的眼泪。要知道我爸当年也曾是那个怀揣着要把歌唱给全世界听的梦想而离家独自奋斗的埃克托,只是他运气比埃克托好多了,他成功了,也没有一去不回。
可是先前我并没有告诉吾先生,在这部戏里我还有这样一个心结。
所以我才会在他一直冷漠地忽略我让他去看这部电影提议的时候感到异常的难过和绝望。
在他笑着擦干了我的眼泪之后,我红着眼睛,瓮声瓮气无比愚蠢地问出了一个现在简直想捂脸钻进地缝的蛇皮问题:“那你以后可不可以也像埃克托爸爸这样,给我们的女儿弹吉他?”可能是我打破了电影高潮时催人泪下的宁静,旁边陪老婆的中年老哥转头打量了我年轻的吾先生一眼,狐疑中老脸一红。
电影院太黑,我没有看清吾先生是不是有一种迷之尴尬的表情……
是的,吾先生是第一个为我弹吉他的人。
在我的少女时代,只听过两次现实生活中熟识好友的吉他现场。
这两个男生都出现在我的初中时期。一个是我在报社实习时带我的“师父”,他从小就喜欢玩音乐,并且执着于实现他的音乐理想。那时他在我们冬训结束的联欢会上为大家弹唱了一曲自己谱写的歌,名为《署名花》。“你像一朵没有署名花,那夜被我摘下”,于是在那一夜若隐若现的星空下,在空旷的山谷中,所有台下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们,仿佛都成了那一朵被他署名的花。
后来我们初二那一年,超女火了,我们中学也开始举办“歌舞嘉年华”歌唱比赛。那是里程碑式的校园活动,全体学生欣喜若狂地展开了“校园追星”,从海选到决赛,每天课上课下男女生们谈论的话题都不外乎那几位明星歌手的八卦,其中风头最盛的就是高二“级草”之一的椰哥哥。
那时候的他帅炸天,教室里是花泽类,篮球场上是流川枫,到了舞台上简直就是王力宏,几乎全校女生都是他的迷妹。碰巧的是,因为我与他父母是旧识,我又是学生会组织歌唱比赛的负责人,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在组织排练或者试音的时候,我都可以在最近的距离第一时间听到他的弹唱,因此也成了众迷妹贿赂的对象。决赛的曲目在赛前是严格保密的,可是在排练厅第一次听到他抱着吉他唱朴树的《白桦林》的时候,情窦初开的我还是迷醉了。“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虽然那时候小小的我尚且懵懵懂懂,可是不知怎的,从他温柔的歌声和似水的眼神里,我第一次对“没有墓碑的爱情”充满了憧憬。
没想到12年之后竟然有一天,真的有这样一个人,为我弹吉他,为我唱歌。
第一次听到吾先生弹吉他纯属偶然。那时吾先生回家奔丧消失了很久,吊唁回来之后的一天夜里,一贯只与我以英文文献相会的他,突然一反常态,发来一张怀抱着吉他的照片,在一句“老哥的过往不是没有,只是不谈而已”之后老夫聊发了少年狂。
我讶异他一个PokerFace竟有如此情调,随口一句“来一曲奇妙能力歌”,谁知道他信手拈来就真的给我弹唱了一首。接着他又给我发来一个弹唱《董小姐》的视频,自嘲道:“我唱到‘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那里的时候,表情真是造作呀。”那也是我第一次仔细看他的眼睛,竟从他唱那一句时浮夸的眼神中看出了点故事。于是我问他怎么学的吉他,他就说这是一个悲伤的过往,以前陪前女友去学吉他,结果到分手前女友也根本没怎么学会,他却因此学会了。然后我问他唱到那一句突然闭眼是在回忆什么,他迷之微笑了一下说,只是眼睛困了:)
那天夜里也是他第一次跟我谈论学术以外的东西,说他又过了多少不起眼的日子,又吃了多少食之无味的晚餐,也不是非要怀念什么吧,只是遗失的岁月有一些感伤。那时候我不小心发现,demo的编号是2,原来以吉他撩妹并非吾先生的惯用套路。
到了第二天的凌晨4点18分,他突然发给我一句“答应给你录《奇妙能力歌》,可我录了一晚上都没个满意的。”后来有一天,他终于在我万念惧灰的时候给我录好了那首《奇妙能力歌》,我也习惯了每当半夜我独自躲在被子里偷偷抽泣,或者是从噩梦中哭醒,一看手机,他就好像有心电感应一样,已经默默地给我发来一首自弹自唱的歌,在曲终点燃一支烟。
之后吾先生在每个奇葩的时刻不嫌我作死,有求必应,给我弹了很多吉他,唱了很多歌。在我赶国际航班突发急性肠胃炎倒地要死的时候,他给我唱过《斑马斑马》,把标题改为了《录了五遍终于没唱错歌词(也没有隔壁戏子捣乱)的歌》;在我耍赖放他鸽子的时候,他一边帮我做ppt,一边又给我唱《梦醒时分》,唱到“你说你尝尽了生活的苦,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你感到万分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的时候,自己在录音里咯咯直笑,这也是当时极为少数我听到他汪汪大笑的时刻;甚至在我孤单寂寞冷的分手“纪念日”,吾先生还生生又给我酝酿出一首《董小姐》,唱完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唱这个歌给我妈的时候,我妈说真希望你也能带回来一个董小姐”。那时候我只想说哥们儿你真是会挑时候,在我肝肠寸断的日子还强行撒一把幻想中的狗粮。
夏日如期而至,每当我从早到晚守着旧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