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福州的小陈办理了一张瘦身年卡,商家承诺三个月内减重十斤,“无效”则退款。如今三个月已到,小陈自称减肥失败,而当她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商家要求退款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商家承诺三个月减重十斤年5月,小陈花费元在福州台江区的一家瘦身店办理了瘦身年卡,商家和小陈签订了一份瘦身合同:商家承诺提供减肥疗程,也给出了建议食谱,尤其是注意事项一栏,还明确标注了瘦身期间不得吃米类食物、油炸食品等控制饮食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商家承诺:三个月内包减10斤,无效退款。
店长:疗程期内小陈一度减重5斤定下瘦身方案后,小陈严格按照商家的要求,按时做项目、按规定食谱进食。7月份时,小陈到店称重,发现没有减重10斤。而当她要求商家作退款处理时,对方拒绝了。
店长钟女士表示,7月份时,小陈确实只减重1斤多,但在5月底时,小陈一度减重了5斤左右。
女子:肠胃炎发作病情恢复后体重上升小陈向调解小组提供了购买药品的记录,称5月底时她得了肠胃炎,进而导致体重下降。
瘦身店的*经理反驳了小陈的说法,称只听小陈说拉肚子,而不知是肠胃炎,如果当初知道小陈得的是肠胃炎,她们是不建议她继续进行瘦身项目的。而且*经理说小陈在疗程期,食用了违反合同约定的食品。
调解员劝说双方各退一步*经理认为,小陈的体质不易减重,加上饮食违规,才导致瘦身效果不理想;小陈则认为合约上的规定不够准确,违规饮食也只是偶然现象。调解员胖姐认为,造成减肥效果不理想,小陈和店家都有责任。
调解员您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这样的体质,您还签订了三个月内,所以这个层面来说,你们这边其实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对吧。其实刚才我也聊了,比如说多块钱,也不是说非常贵,一天就几块钱的,这样的一个工作,一个成本,但是对于这个商家来讲,对于消费者来讲,但一旦要整个拿出这笔钱,也是一个月半个月的工资,也都不是少数这么说。所以我们今天这个来调解的,就是说能够两方都能够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首先她有操作的次数,我们是给她按照她说次数去给她折算的,元。店家提出的退款金额,小陈不同意,她认为只要没有达到自己的瘦身预期值就是减重无效,就应该全额退款。
法律人士:“无效退款”应全额退款店长钟女士则认为,合约中的“无效”指的是减肥过程中小陈的体重毫无变化,且合同上未写明“全额退款”。对此,法律人士做出了分析。
律师罗威我们分两部分来说,一个是无效的问题,如果说无效的话,因为合同上面已经写明的,很清楚了,那个是承诺包减3个月是10斤的,如果说没有做到相应的标准,应该是算作无效的情况。第二个关于退款的一个问题,商家有表示这个是并不是指全额退款,但是我们在合同上面,我觉得结合上下文,那么肯定是全部退款,而不是说部分进行退款的。鉴于小陈在瘦身过程中存在违规饮食的现象,法律人士认为退款金额可适当减少。
调解小组对双方进行了长时间劝说,但瘦身店最终拒绝了向小陈退款。调解小组建议小陈可以依照协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帮帮团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消费者应该意识到,花了钱并不等于能够拥有好身材,店家提供的减肥服务,更多时候仅是起到辅助的效果,消费者若想要拥有好身材,更多的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同时,我们也提醒店家,切莫为了盈利,营造噱头、夸大宣传,对消费者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从而容易产生纠纷。